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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智境外公司服務地 境外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 BVI

◎薩摩亞 Samoa
◎香港 Hong Kong
◎開曼群島 Cayman
◎德拉瓦 Delaware
◎新加坡 Singapore
◎納閩島 Labuan
◎塞席爾 Seychelles
◎貝里斯 Belize
◎安圭拉 Anguilla

 

 

 

  所謂的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OC),指的是非屬本國(股東和董事)登記的公司,所以對一個美國人來說,他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所登記的非美國公司都是境外公司。在早期,設立境外公司的人多數是為了跨國投資的目的,需要以個人或公司的名義直接到投資國當地登記設立一家公司以便於在當地進行製造、銷售或是提供服務,但是後來隨著企業國際化的需求越來越多,再加上各個國家的法令、會計稅務規定迥異,以及多個缺乏資源的國家和地區紛紛以稅務豁免的國際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IBC)來招攬跨國企業至該國家設立投資控股公司以便獲取定額稅收並發展該國相關金融、法律和會計等服務業,時至今日,在全世界193個國家以及61個非獨立地區中,已經有超過70個國家或地區提供相關類似的公司設立服務,總設立數超過100萬家。

境外公司可歸納分成以下四種類型:
1.一般類型的境外公司:
最廣為大家熟知與運用的境外公司,非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與薩摩亞(Samoa)莫屬。這類型的境外公司因為設立程序簡單、費用低廉,再加上一般跨國投資者想要達到的目的,如海外投資控股、多角貿易、持有不動產或股票、債券乃至於專利權等,都可以獲得滿足,故使用者最多,有將近90%的境外公司是屬於此類型的公司。
2.利用租稅協定的境外公司:
  在過去,擁有租稅協定的境外公司一向都只受到上市、上櫃公司的喜愛,原因是這類型的境外公司不管是在設立條件,或是在運用上,都有諸多的限制,再加上設立費用高昂,而且台商主要投資地點中國又不對稅後盈餘課稅,故過往台商使用的比率極低,但是在中國通過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之後,各項稅賦成本突增,不管是要減免源泉扣繳稅(Withholding Tax),或是要降低權利金稅,都可以利用這類境外公司進行。擁有這類優勢的國家有新加坡(Singapore)、馬來西亞(Malaysia)的那閩島(Labuan)以及已加入歐盟(EU)的賽浦路斯(Cyprus)和葡萄牙的曼得利亞島(Maderia)還有模里西斯(Mauritius)的GBCI公司和塞舌爾(Seychelles)的特殊目的公司,另外針對大陸投資的部份,則是以香港(Hong Kong)最為熱門。
3.利用境外公司在海外上市:
  在公司經營到一定規模之後,都需要有公眾的資金入股以便企業能夠以便宜的資金加快發展的腳步,尤其是在國際化之後,雙上市或多上市(以本身公司的股票或是以子公司的股票到國外掛牌皆屬之)便成為現今企業籌資的新主流,較有名的例子如奇景光電以母公司開曼(Cayman)Himax公司到美國掛牌、鴻海以子公司開曼(Cayman)富士康國際控股公司至香港主板掛牌、中租迪和以母公司開曼(Cayman)Financial One公司至新加坡掛牌都是企業資源活水化的優良案例,可以提供此類優勢的國家有開曼(Cayman)、百慕達(Bermuda)以及新加坡(Singapore)和香港(Hong Kong)等,設立在這些國家的境外公司經過妥善的規劃之後,都可以在美國那斯達克(Nasdaq)、香港的主板或創業板以及新加坡的證券交易市場掛牌上市。
4.為特殊目的所設立的境外公司:
  有些國家或地區因為具有特殊的條件,可以說是策略性的境外公司設立地點,如香港(Hong Kong)、美國德拉瓦(Delaware)等,運用這類優勢的境外公司當以台灣的富邦集團最有名,該集團併購香港的港基銀行,藉由香港與中國所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以取得進入中國設立銀行分行據點並快速搶下中國及香港市佔率。另外則有一些公司會利用美商的名義加持自己的品牌,凡此種種皆是屬於特殊目的所進行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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