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東方之珠,是全球最自由開放的市場,也是世界主要金融中心之一,更是距離台灣最近的世界經濟重鎮,在英國統治近一百年的時間裡,為香港建立了完善的軟、硬體機制,也為香港打下了國際化和雙語化的堅強基礎。同時,因為香港本身地小人稠,又極度缺乏天然資源,大部分的製造業早已北移到中國大陸境內,僅存服務業和金融業,也因為如此,反而為香港找出另一條出路,目前服務業佔香港經濟90%的比重,並吸引了眾多國際的跨國公司以香港作為亞太地區的企業總部。
依據聯合國世界投資報告(WIR),香港是亞洲最大對外投資,同時也是最大吸引外國投資之地區、全球第十大貿易體(若將歐盟計為單一區域則名列第六)以及全球第九大服務出口地區,香港港口的進出口量在亞洲也是名列前矛。再加上它簡單的稅制、優良的基礎建設以及在全球華人區中高知名度,目前已經有超過一百萬家的公司在香港註冊。
由於香港的各項優點,對台灣的企業主而言,香港在整個境外公司的領域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腳色,不管是在銀行戶頭的運用、轉投資中國的控股公司乃至三/四角國際貿易的操作,甚至回台灣以外商名義再投資分公司或子公司,都是香港可以著力的地方。
境外公司設立在香港的優點
(1)香港的稅法源自英國的普通法,所以是採用境外所得免稅的慣例。香港公司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6.5%,股東取自於公司的股利分配不另外課稅,稅務原則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課稅。
(2)香港目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中國政府並特別制定『基本法』,闡明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同時也與香港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提供予香港製造業或金融、服務業一個絕好搶佔全球最大單一內銷市場-大陸的龐大商機。
(3)形象清新—雖然香港的稅制在全球各國家或地區中,算是頗為優惠,但是香港卻從未被OECD列為經貿往來的黑名單,同時,因為其國際形象良好,反而可以為產品形象加分。
(4)由於各國因應打擊洗錢或不法活動,以及加強查緝關係企業往來情況,目前設立在免稅天堂的公司逐漸面臨到申請銀行帳戶困難的問題,如果無法順利開戶,所申請的境外公司無異於廢紙,而香港在這方面就佔足了優勢,因為香港本身就是金融服務業相當發達的國家,名列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僅次於倫敦和紐約,故一家合法設立的香港公司只要仔細注意相關稅務問題,自然可以享有香港各種資源並藉以開拓自己的業務。
(5)自從中國在2007年3月17日通過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之後,利用香港公司作為大陸公司的控股方,可以享有稅後盈餘源泉扣繳(Withholding Tax)稅率由20%(目前優惠稅率10%)降低到5%、利息和權利金則降低到7%,因此成為台商赴大陸投資的第一選擇,包括台塑、合勤科技等上市公司都在近期改以香港公司取代原先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作為大陸的投資控股方。
境外公司設立在香港應注意事項
(1)香港的稅務原則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是否要繳交香港的所得稅端是是否有使用到香港的資源,以及是否有香港來源所得,故所設立的香港公司務必確認貿易往來對象公司設立所在地,以免被相關當局核定需要繳交稅賦。
(2)香港公司每年需要提交周年申報表和稅務報表,若是有營業行為,還需要提供經會計師簽核之稅務報表並繳交營所稅,且不管股東/董事是否有變更,每年皆須透過註冊秘書向香港政府申報香港公司的股東/董事資料,這些資料香港政府會提供予資訊需求者付費查詢和使用,故在隱密性上不足,並不適合用以三/四角貿易、收受國外佣金或個人的稅務規劃。香港公司的註冊資料為公開狀態,股東/董事的人選要特別注意。
(3)最少一位股東/董事的身分證和護照(或法人證明文件)清晰影本,股東/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亦無國籍上的限制,不過若股東/董事是法人,尚須提供最終受益人的身分證和護照清晰影本。
(4)香港公司名稱可以是英文,也可以是中文,或是中英文並列,但公司名稱結尾必須是 LIMITED,其他像是Government(政府)、Trust(信託)、Bank(銀行)等字不可出現在公司名稱中。
(5)標準註冊資本額為 HKD10,000,每股面值港幣一元,繳交千分之一的資本稅後也可以增資,且增資對於往後每年政府規費並沒有影響。 |